四川盛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馬槽灣廠區
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
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四川盛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馬槽灣廠區(以下簡稱“盛馬化工馬槽灣廠區”)位于遂寧市大英縣隆盛鎮三家店村,占地面積約81041.98m2。該地塊于1958年建廠生產、2004年停產搬遷,目前,廠房已搬空并部分拆除,2019年該地塊被納入遂寧市疑似污染地塊名錄。地塊中心地理坐標:東經105.387576°,北緯30.618502°。
地塊用地歷史如下:
地塊前身系蓬溪煉油廠,該廠組建于1958年,由蓬溪縣政府投資興建。1997年10月經四川省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(川經體改股[1997]007號)文件規范確認為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,更名為四川盛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。生產活動一直到2004年初,之后一直處于閑置狀態,地塊中的建筑于2018年進行部分拆除。
二、調查內容
2019年8月~2021年11月調查單位對該地塊進行了相關資料收集、并對地塊變遷過程進行了調研、對相關污染活動信息進行了分析,完成了地塊污染識別,判斷出地塊的潛在污染來源、污染途徑及污染狀況。據此,在調查地塊內布設土壤、地下水監測點位,地塊外布設土壤對照點。
地塊后期將繼續作為的第二類工業用地使用。
2021年11月完成了本次調查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報告。
三、調查結論
本次初步調查,地塊內布設12個土壤監測點位,經過兩次現場采樣,每次采集36組土壤樣品,地塊外布設1個對照點采集1組土壤樣品;在本次調查地塊內南側上游方向布設1個地下水對照點,在調查地塊內重點污染風險區及下游布設5個地下水監測點。
通過檢測結果與調查分析,得出以下結論:
①本次調查在原油池處T3點位、焦化車間T12點位出現石油烴超出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第二類用地篩選值;原油池處T3點位、焦化車間T11/T12點位出現二苯并[a,h]蒽、苯并[a]蒽、苯并[a]芘超出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第二類用地篩選值;
②D1地下水對照點總硬度、溶解性總固體、硫酸鹽、耗氧量超出地下水IV類標準限值,表明地塊所在區地下水就這4個監測指標而言,背景值相對較高;地塊內監測井中,D2焦化車間處硫酸鹽超出地下水IV類標準限值,但未超過D1對照井檢測濃度;D3石油醚及石蠟車間處總硬度、硫酸鹽超出地下水IV類標準限值,但未超過D1對照井檢測濃度;D4潤滑油及污水處理區總硬度、溶解性總固體、硫酸鹽超出地下水IV類標準限值,總硬度與D1對照井相差約8%,溶解性總固體、硫酸鹽未超過D1對照井檢測濃度;D5罐區處各類檢測指標未超出地下水IV類標準限值;D6生產區下游處溶解性總固體、氯化物超出地下水IV類標準限值,溶解性總固體未超過D1對照井檢測濃度;
故地塊應納入污染地塊名錄,后期應對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工作。
聯系人
夏先生:028-83167561

